美国纽约将管制某些产品中阻燃剂的使用
点击:158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2022-02-22 来源: 倍科

近日,美国纽约州州长签署了S4630B和S7737号法案批准并修订了《家庭和消防员保护法》,限制在软垫家具、床垫和电子显示器中使用某些阻燃剂。法案规定初次违反者将面临每日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累犯者每日最高罚款可达2,500美元。

该法案的主要要求如下:

定义:

“电子显示器” 是指具有显示屏和相关电子设备的消费产品,其主要功能是显示来自有线或无线资源的视觉信息,可供个人或家庭购买以供个人在住宅空间内使用。但不包括:

1. 任何屏幕面积小于或等于一百平方厘米或十五又二分之一平方英寸的电子显示器;

2. 投影仪;

3. 虚拟现实耳机;

4. 一体化视频会议系统;或者

5. 与电器集成且最终用户不能作为单独产品购买的显示器。

 “所涵盖阻燃剂”是指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任何化学品:

A. 化学品的功能用途是阻止或抑制火势蔓延或作为阻止或抑制火势蔓延的化学品的增效剂;

B. 化学品是卤化,有机磷基,有机氮基或纳米尺寸化学品之一:

1. “卤化化学品”是指含有一种或多种卤素元素(包括氟、氯、溴或碘)的化学品;

2. “有机磷基化学品”是指含有一个或多个碳元素和一个或多个磷元素的化学品;

3.“有机氮基化学品”是指含有一个或多个碳元素和一个或多个氮元素的化学品。

“有机卤素阻燃剂”是指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任何化学品:

A. 化学品的功能用途是阻止或抑制火势蔓延或作为阻止或抑制火势蔓延的化学品的增效剂;

B. 含有一种或多种卤素元素(包括氟、氯、溴或碘)与碳结合的化学品。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相关资讯

Copyright © 鲁普耐特集团All Rights 鲁ICP备06017972号-1鲁公网 安备37090202001422号 Reserved.